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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如何设计施工 浙江新规说清了

发布时间:2020-3-7      点击次数:8897

       源于浙江省住建厅日前公开消息,浙江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技术规程》已走进征求意见环节。
 
  覆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工程的设计、施工、验收等的技术要求,《意见稿》遵循“问题导向、因地制宜、多措并举、重点突出、循序渐进”的原则。其中,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改造,应以县域为单元,实行统一规划和建设、分步实施。正确处理近期与远期、集中与分散、利用与排放的关系。具备废弃物处理、应急处理及县域监管平台等配套设施。
 
  以集中处理、户用处理和纳入城镇污水管网三种方式为主,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应优先解决生态环境敏感区、农户反映意见强烈和处理规模30t/d及以上的设施问题。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、专业技术人员和行业经验。鼓励建设和改造项目采用设计、施工、运维总承包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项目应与其他建设项目充分衔接,减少重复投资和建设。
 
  户内处理设施与公共管道应通过接户井连接。排水体制应采用雨污分流制,禁止雨水流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。农户厨房出水接入接户井前应设置厨房清扫井;粪便污水接入接户井前应设置化粪池;农家乐、民宿、餐饮等含油污水接入接户井前应设置隔油池。有建设条件地区的公共管道可采用共同沟。县域范围内的检查井井盖应形式统一、规格标准且有相应标识。
 
  集中处理终端和户用处理设备前端应设置格栅井和调节池。禁止经营活动产生的污水接入户用处理设备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应考虑二次污染的控制,采取除臭和降噪措施。同时,设计应充分考虑冬季低温的影响,必要时应采取保温措施。具体来看:
 
  设计水量和水质
 
  应对不同来源、不同水质的污水分别确定其污水量,并考虑村庄人口及经济发展需求,合理确定水量变化系数。设计水量的调查、实测数据不准确或无法获得调查、实测数据时,可采用用水定额计算,一般取用水量的80%~90%。
 
  根据实地调查、取样检测和综合分析确定;应充分考虑非农村生活污水对水质的影响。对农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污水,无实际检测值的,可参考以下指标值:化学需氧量(CODCr)为200~400mg/L,氨氮为30~60mg/L,总磷为2.5~7mg/L。出水应首先考虑资源化利用,用于灌溉、杂用水、景观环境用水等,出水水质应符合相应回用水标准。
 
  户内处理设施
 
  户内管道分室内管道和接户井前的室外管道。室内管道宜采用生活污水和生活废水分流的排水系统。接户井前的室外管道布置应遵循接管短、弯头少、排水通畅、外观整洁的原则。户内管道设计可按《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》(GB 50015)执行,宜采用建筑排水用塑料排水管或球墨铸铁排水管。
 
  室内排水器具均应设置室内存水弯,水封高度不小于50mm。农户厨房洗涤池排水管管径不小于DN50,农家乐、民宿、餐饮厨房洗涤池排水管管径不小于DN75,卫生间粪便排水管管径不小于DN100。化粪池、隔油池排水管管径不小于DN100,坡度不宜小于1%。接户井前的室外管道在交汇、转弯、跌落、管径改变及直线管段大于20m时,应设置检查井或用检查口井代替。室外裸露的塑料管应采取防冻、防晒和防护措施,并符合周边环境及景观的要求。
 
  化粪池
 
  生活杂排水不得排入化粪池。化粪池应采用三格式化粪池,充分考虑出租户、民宿等流动人口,设计停留时间不宜小于12h,清掏周期宜3个月~12个月,其它设计参数应按《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》(GB 50015)、《农村户厕卫生规范》(GB 19379)执行。非预制的优先选用钢筋混凝土化粪池,池壁和池底应进行防渗处理,不得使用漏底化粪池。化粪池应设置检修口、透气管,并采取防臭、防爆和防坠落措施。车行道下宜采用钢筋混凝土化粪池,顶部应进行加固处理,采用重型双层井盖及盖座;非车行道下时,采用轻型双层井盖及井座。
 
  隔油池
 
  遵循就近、方便清运和管理的原则,采用预制化成品隔油池或砖砌、混凝土隔油池,有条件时优先采用隔油提升一体化设备。隔油池的设计应综合考虑污水排放特征、含油废水量、水力停留时间、池内水流流速、池内有效容积等因素,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应按相应标准执行。禁止封闭隔油池盖板,隔油池应设有通气口。
文章来源:环保在线